一、起草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进一步激发住建领域市场主体竞争活力,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执法模式,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2023年行动方案》(洪办发﹝2023﹞8号),以及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相关业务工作实际,拟定了《南昌市住建局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
二、起草的主要依据
1.《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通知》;
2.《关于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2023年行动方案》(洪办发﹝2023﹞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6.《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7.《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8.《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9.《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3.《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
1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的正文主要是对“清单使用条件”“首违不罚承诺书(附件5)”“柔性执法方式”“柔性执法统计数据(附件6)报送”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四张清单》(审议稿)后附有6个附件,其中:
附件1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共计21个事项;附件2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共计7个事项;附件3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共计7个事项;附件4为“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目前我局无相关事项项;附件6为“柔性执法统计表”,由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定期报送。
四、征求意见情况
为确保《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先后2次书面征求了局相关科室(单位)的意见,并按照要求在我局官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30天)。到目前为止,开发科、市场科、物业科、设计科、公积金中心、建监中心、消防中心提出了相关建议,并经沟通协商后均已采纳,其他科室(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均无意见。综合各方意见,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最终形成了《关于印发<南昌市住建局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