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南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南昌市住建局于今年1月18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试行)》”),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质〔2018〕19号)提出了力争到2020年底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工作目标,同时要求建立基于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开展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评先、诚信评价和项目创优等重要参考依据。2019年以来,南昌市开展了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评价体系,截至2023年底已培育公布了市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235项,并组织有关单位编写发布了《南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艺图册(房屋建筑分册结构篇)(2023版)》,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通知精神,参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等现行工程建设规范要求,市住建局起草了《南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旨在规范化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试行)》包括适用范围、工作目标、考评组织和程序、考评等级和标准、考评管理和修正、考评结果运用等内容。主要如下:
(一)明确了适用范围。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在建的新建、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类)、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均应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
(二)提出了工作目标。推进施工企业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建立并运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规范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行为、落实质量管理责任,持续提高建设工程实体质量保证能力。
(三)明确了考评内容和组织程序要求。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从项目开工开始,至项目竣工结束。以企业及项目质量管理、材料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管理为主要内容,以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的施工过程动态评价为基本方式,分别开展月度考评、季度考评和竣工综合考评。考评工作依托南昌市智慧工地监管系统实施。
(四)明确了考评等级划分和标准。以考评分数为基础,相关否决项目复核为补充,分别提出了月度考评、季度考评和竣工综合考评的等级划分以及相应标准。
(五)明确了考评管理和修正要求。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结合日常监督巡查实际情况及上级质量有关执法检查或明察暗访情况,每季度对所监督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评,项目季度考评得分高于监督考评得分时,对企业考评结果进行修正。
(六)提出了考评结果运用要求。将考评结果作为示范工程确定和项目创优的重要依据,项目前期各季度考评(修正)平均分达80分及以上,且无季度考评(修正)不合格情况的,推荐参加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评选。对半年内两个季度考评等级(修正)均为“不合格”或竣工综合考评等级(修正)“不合格”或不按通知要求落实考评工作的工程项目,由市住建局进行全行业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
市住建局下一步将根据《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做好政策宣贯,加强对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在建项目有关参建单位工作指导,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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