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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26 15:09:38来源:浏览量: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洪府办发〔2024〕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发生多起因房屋违法违规装修导致的房屋局部垮塌事故,如:2021年7月26日,我市东湖区二七北路一栋房屋在装修过程中发生了局部坍塌。2023年6月29日,我市西湖区老曹玻璃店地面发生局部垮塌。2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充分暴露出我市在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环节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因此,进一步强化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现实而又长远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明确主体责任。重点是根据住建部于2023年6月7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了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过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部分是明确监管责任。《通知》主要依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在充分考虑我市各县区的县情、区情不同的情况下,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监管职责。

(一)对于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依法依规办理施工许可证,并由房屋所在地县(区)住建部门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二)对于按照规定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又根据所在房屋(含住宅)是否有物业服务企业和是否有房屋管理机构细分为三种情况,分别明确由相应责任企业、单位(部门)对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安全监管。

第三部分是规范装饰装修行为。这一部分主要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内容明确了装修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

第四部分是有关要求。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住建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三、主要特点

一是及时封堵监管漏洞。《通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监管职责不清晰不明确而导致的既有房屋违法违规装修带来的安全风险,能够有效保障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内容具体而又明确。《通知》是在充分考虑我市各县区的县情、区情不同的情况下进行起草的,对不同类型的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单位(部门)一一进行了明确,确保了不同类型的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有人管、有人盯、有人查。

三是率先明确了装饰装修禁止行为。《通知》率先明确了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装修装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一定程度上补充完善了《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能够逐步提升市民群众房屋使用安全意识,具有比较长远的意义。

四、施行时间

《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洪府办发〔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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