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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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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

根据《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洪企服规〔2022〕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5月31日前成立并符合《认定办法》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认定办法》可在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规范性文件”栏目里查询下载。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申报采取线上或线下进行:一是线上申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南昌市政务服务网(http://nc.jxzwfww.gov.cn/),通过“市级部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行政确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在线办理—法人登录”,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电子PDF版),并于5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二是线下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南昌市民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北龙蟠街与九龙大道交汇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我们积极鼓励和支持基地运营单位通过线上申报
(二)县区推荐。(1)现场核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根据《认定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实地察看、原件审核等方式,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2)初审推荐。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运营情况、服务业绩、企业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填写《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附件2),并正式行文推荐。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基地运营单位开展申报工作。
(二)请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6月5日前将《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1)、推荐报告(word版、PDF盖章扫描件和纸质件一式两份)及企业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审批服务科(红谷大厦B座23楼2312室)。(联系人及电话:陶重常,宗晟,联系电话:83869937)

附件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
附件2、3
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通知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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