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讲】(第六条第一款)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省“28条”政策宣讲视频来啦!
为进一步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字〔2022〕14号)精神,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对惠企政策的知晓率,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助力中小企业有效应对疫情、持续健康发展,我市13家市直单位联合开展线上政策宣讲活动。
条款内容
政策第六条第一款: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负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宣讲单位
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
人社保障服务热线:079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