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根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的教育方针,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力南昌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健全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市级统筹的协同调度工作机制,形成校家社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育人格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保驾护航。建立“市县(区)校家”四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全市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满足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培育专业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组建市级高水平心理健康专家库。加强软硬件建设,强化条件保障,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学生心理潜能,培养其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推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有效提升学生心理健康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学生主体地位,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了解自我、调控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二)遵循规律,守正创新。遵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制创新、课程体系创新、服务支持体系创新。
(三)三全育人,协调联动。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心理育人,充分发挥家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科任教师等育人主体的主导作用,构建集教育、辅导、预警、服务、干预、处置于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四)分类推进,综合施策。结合不同学段特点,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聚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难点堵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解决学生实际心理问题综合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1.健全优化管理机制
建立市级统筹调度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实现多部门互助共享、信息互通和资源统合,共同指导学校与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构建南昌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合力。组建南昌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各学校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心理专业指导,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管理能力。(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
2.构建“市县(区)校家”四级心理服务体系
建强南昌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统筹指导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县(区)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和校级心理辅导室,增强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功能;建立“学校、班级、家庭”工作网络,建设以学校德育领导和心理教师、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为核心的校级心理工作队伍,实行全员导师制,推行“人人都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市教育局)
3.建立定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建设覆盖全市的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系统,在每年春、秋季学期普遍开展学生心理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实行红色、橙色、黄色三级预警管理,列入高关怀学生进行帮扶指导;鼓励在初中、普通高中每个班级设立心理委员(男、女委员各1名),帮助了解学生心理动态、发现心理问题线索。建立由学校德育负责人和心理老师、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学生心理委员组成的三级心理帮扶队伍,构建学校内部三级心理支撑体系,联动家庭对高关怀学生开展跟踪帮扶。(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市政数局)
4.构建预防、预警、干预“三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工作机制,发挥“学校、班级、家庭”工作网络的预警防控作用。各县(区)和学校要加强新生群体心理适应帮扶和开学季、毕业季、考试季等特殊节点的危机排查,强化对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的网上网下监测预警,提升物防、技防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心理极端事件事后安抚疏导机制,帮助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师生渡过心理难关。用好《南昌市学校心理工作手册》,提高学校心理危机防范实操能力,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做到及时发现、妥善应对、适时转介、跟踪服务。发挥市、县(区)两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队的作用,畅通学校与属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休、复学机制。将国家或地区性重大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学生心理防护和应急心理援助工作纳入危机预防干预管理,做到有预案、有队伍、有干预、有指导。(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5.配齐配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
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政策,并计班主任工作年限。人社部门要配合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招聘工作,编制部门要配合指导中小学校在编制总量内统筹合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8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应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且配备至少1名专职教师。办学规模低于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应通过其他学校对口援助、教师定点支教等多种方式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确保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全面覆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构要合理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各县(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要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6.强化分层分类教师专业培训
构建市县(区)校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体系,实施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分层分类培训项目,实现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全覆盖。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年参加不低于40学时职后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教学、辅导、危机干预等专业能力。班主任等思政教育骨干教师每年参加不低于10学时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重点提升情绪识别与疏导、谈心谈话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其他教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培训,培养心理健康助人自助的意识和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全员导师制建设,将心理健康教育和家校沟通等纳入专题教师培训,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辅导能力和家校沟通能力。(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7.打造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团队
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联动建设。通过培训、遴选、推荐、引入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广泛动员教育、医疗、妇联及社会中的可用优质力量,组建高水平学生心理危机专家辅导团队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团队,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基本功大赛,为心理健康教育搭建更多展示平台,支持心理骨干教师访学研修,培养一批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遴选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在人才项目中予以政策倾斜。(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妇联)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8.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
将心理健康教育与“五育”延伸融合。要以德育心,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思政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要以智慧心,教师要注重学习掌握心理学知识,学会使用心理学知识优化教育教学,在学科教学中维护学生心理健康;要以体强心,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以美润心,开齐开足上好美术课;要以劳健心,开齐开足上好劳动教育课,不断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优化课后服务内容和方式,保证开展兴趣活动和社团活动时间不低于课后服务总时长的50%。(市教育局)
9.开齐开足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
普通中小学校各学段要在起始或关键年级每两周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活动课,各年级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和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专题活动,做到全覆盖、不断线;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作为必修课,并在一年级安排36学时。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和“赣教云”“洪教云”等平台,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立体化的教育教学资源库,打造一批精品课程。发挥生命科学、思政等课程的心育功能。加强生涯辅导,特别是高中学生的学涯指导,激发学生学习与成长动力。(市教育局)
10.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科研
各县(区)教师发展中心至少配备1名心理教研员,并承担心理辅导站相关工作。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导向,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建立区域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项教研常态化机制,每月至少组织1次辖区内的教研活动。鼓励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重点科研成果转化,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市教育局)
11.规范学生心理健康辅导
各级心理健康辅导站要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面谈、转介、追踪反馈等制度,通过个别辅导、团体辅导等形式,利用电话、网络等媒介,满足学生辅导与求助需求。尊重专业设置,遵守保密原则,恪守咨询伦理,保障信息安全。规范学生心理辅导档案管理,推进心理档案信息化建设。定期开展个案研讨与督导,提升心理辅导专业性实操水平。探索建立全体教师任职学生导师制度,明确导师职责、内容、方式、合作联动机制等,辅导学生学业、关注情绪发展、关心身心健康,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疏导、快速上报,形成闭环管理。统筹全市学生心理援助资源,加大社会资源供给,提升师生、家长对24小时心理服务热线12355、966525、0791-88330120等的知晓率,多方式畅通学生倾诉渠道,让学生心声有处可说、有人倾听。(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委政法委)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12.完善县(区)辅导站和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财政等部门,统筹当地中小学学生心理辅导资源,做到县(区)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全覆盖,乡镇中心小学及以上规模学校原则上均须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5〕36号)以及《南昌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和运行规范(试行)》(洪教健字〔2017〕1号)标准,配备心理辅导室。开展全市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和示范学校评估工作,提高心理辅导室的使用率与育人效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3.建设全市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系统
建设南昌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系统,推动心理健康工作数智化转型,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赋能学生心理健康普(筛)查,心理健康异常预警、动态监测,心理咨询辅导,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环节,全面提升全市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效能。(市教育局、市政数局、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
(五)构建校家社协同心理健康育人格局
14.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落实《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推动各地各校完善家校沟通机制。持续开展“万师访万家”工作,营造“万师联万家、万师育万心”良好氛围,以正向沟通、积极赋能为原则,确保每学期对每个家庭至少家访1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家长的家庭教育讲座或活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提高家长心理健康意识和家庭教育能力。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妇联形成合力,发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指导作用,帮助家长了解孩子的成长特点和规律、掌握不同年段家庭教育重点。规范校内家长学校建设,优化区域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将分年段心理健康促进指导作为家长学校必修课,赋能家长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提升家长识别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促使家长形成心理疾病及时就医的科学理念,指导家长对疑似有精神障碍的学生到医疗等专业机构寻求帮助。市、县(区)及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要提供科学养育的服务与支撑,建设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库,开展青春期家庭教育指导课程配送计划。为学生和家庭提供便捷化、常态化、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卫健委、团市委、市民政局)
15.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微信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识。通过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结合“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家庭教育宣传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以及新生入学、开学、毕业、升学、考试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影响心理健康的重大事件发生时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交流,遴选优秀案例。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各类社团尤其是心理社团等作用,积极开展同伴教育和互助,增强同伴支持,增加积极体验,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卫健委)
16.建立健全医教协同机制
要着力构建医教协同机制,卫健部门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医疗资源供给,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医疗机构与学校共享心理健康服务资源。可由卫健部门牵头建立片区心理医生指导制度,统筹安排心理医生对各自片区的学校挂点指导,在不违反保密伦理的前提下,定期就学生就医情况与片区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心理辅导站反馈通气、给予指导,与学校制定联合帮扶对策,科学系统应对。(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17.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
团市委要加强对学校团学干部、少先队辅导员的心理健康培训,组织心理辅导志愿者进乡村少年宫、进村(社区)开展服务开展公益性学生心理辅导活动,提升学生服务阵地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妇联要提升家长及监护人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为困境儿童家庭提供帮助。宣传部门要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网信部门要加强网络监管,创建绿色健康网络环境,引导中小学生正确上网用网。民政部门要开展好婚前辅导工作,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帮助,引导和推动心理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市场监管部门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心理咨询服务,依法查处心理咨询机构无照经营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掘可用社会资源,积极引入优质第三方服务,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形成群策群力、聚力共促的良好格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卫健、妇联、团委、民政等部门要从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共同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校长负责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常态化运行。(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县(区)、学校要根据有关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日常运作以及设备配置、运维和队伍建设等经费。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开展面向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各类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主题活动、个案辅导等工作量。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计算工作量并保障相应待遇。(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三)加强评估督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达标评估,每2年开展一轮示范校(站点)评估工作,对已经取得达标校和示范校实行动态评估。将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纳入督政督学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评估指标。(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